近日,桐廬法院法官石振強收到了一封“走心”的感謝信。這背后,是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執行案件。
一年前,李某曾在法庭上承諾向葉某退還25.4萬元房屋保證金,但法律文書生效后,李某僅零星還款數次便銷聲匿跡。隨后,此案通過交叉執行機制移送桐廬法院?!捌鸪?,李某在電話里態度誠懇,答應還款,但承諾始終未兌現?!笔駨娀貞?,李某的還款間隔越來越長、金額越來越少,最終徹底失聯。多次財產查控顯示,李某名下銀行賬戶余額為零,也無房產、車輛登記信息。案件一度陷入“執行不能”的僵局。
轉機出現在今年初。申請執行人葉某提供了“李某在外地經營美食城”的線索。法官順藤摸瓜,發現李某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,竟支付了近百萬元美食城租金,還通過妻子賬戶收取商戶租金,并償還案外人借款40余萬元。
“這些資金明明足以履行債務,卻被刻意轉移隱匿。這不是‘無財產’,而是‘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’?!笔駨娬f。盡管法官多次上門釋法、闡明拒執后果,李某仍拒不到庭、拒不申報財產,其妻也以“不清楚情況”為由回避協調。于是,石振強在案卷中鄭重寫下審查意見:“擬移送公安機關,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。”
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,案件迅速進入審理階段。直到此時,李某才意識到事態嚴重,其家屬主動來到法院,一次性結清本案全部執行款,并連帶清償了另外2起關聯案件的欠款。
“錢到賬了!”葉某在電話中難掩激動。隨后,葉某又給石振強寄遞了一封感謝信。與此同時,李某因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被判處刑罰。